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>互动交流 > 监督投诉

监督投诉

信件编号 6717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23-04-17
标题 拖欠工资
内容 本人于2023.2月在*******务工,结果发生工伤,对方只负担了医药费,现在又以不需要员工为由,在我养伤期间辞退我,最主要是在火锅店务工期间工资由谈好的一天90元,改成一天80元,要求对方补齐工资,支付工伤期间误工费。
回复人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3-04-18
答复内容

  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迅速与反映人取得联系,告知反映人,按照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之规定,携带相关资料尽快到我单位接受调查询问,如属于劳动监察受理,将迅速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立案调查程序,快受理、快立案、快解决,确保劳动者能够尽快拿到合法的劳动报酬。